【合資爭議】知名日本料理店股東遺孀想退股,訴訟請求清算合夥財產 Leave a Comment / 法律智庫 2名股東合夥投資日本料理店,但二年前其中1名股東去世,只剩股東1人,因已不符合夥的成立要件,而且共同經營事業之目的也無法繼續,屬合夥的法定解散事由,應進行清算程序。若合夥時未簽立合夥契約書,合夥清算程序又涉及合夥事務及帳簿、會計憑證等的提出,得否成功請求返還當初的合夥出資350萬元及賸餘財產分配,總計525萬元,仍有所爭議。合資或合作關係中,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書對彼此都有保障。歡迎加入勵謹律師事務所官方LINE@洽詢,或是在6/27的講座中一同來討論,詳細活動將在近期公布喔。👉新聞來源:https://youtu.be/dBi5Gk3_i38完成日期:2019.06.11*歡迎透過網址轉發社群分享。但全文轉貼及著作之利用,請事先發電子郵件至service@shelterlead.tw 詢問授權事項。
我可以要回孩子的監護權嗎? Leave a Comment / 法律智庫 / By 勵謹律師事務所 「三年前,我與太太離婚了,當初說好兩個孩子都跟著媽媽一起生活,而我每個週日可以去看孩子或帶他們出門玩... MORE »
【刑事案件】收到刑事傳票怎麼辦? Leave a Comment / 法律智庫 / By 勵謹律師事務所 刑事程序涉及對被告和犯罪事實的確認,民眾於收受傳票時,難免多有所驚慌。 以下幾個步驟,教您如何看懂傳... MORE »
父母有龐大的債務,我可以在父母死亡前先行辦理拋棄繼承嗎? Leave a Comment / 法律智庫 / By 勵謹律師事務所 「我的爸爸欠下一堆卡債,我很擔心將來銀行會向我追討。我可不可以先辦理拋棄繼承,避免將來有父債子償的情... MORE »